close

文化產業不僅是一項新興的時髦行業,同時也是英、美、法等國最重要的產業之一。在美國,文化產業是最大產業;在英國,雖是全國第二大產業,然而其就業人口市場卻是全國第一;在法國,文化部更是政府第一大部,聲譽如日中天。全世界的產業趨勢:凡與文化沾上邊的產業營利所得都大幅攀升,因為文化產業是唯一投資門檻可以很低(以大量的創意和知識取代資金),卻能創造極高的附加價值,尤其是回收期短,且可透過再製等重複利用的特性延長生命週期,以及產生龐大的衍生性商品利益更是可觀。(摘錄自帝國文化出版、花建所著「文化+創意=財富」一書)

  

文化與漁業文化

文化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對文化的定義,竟然已經多達200多種,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本文引用被稱為人類學之父的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對文化所下的經典性定義:「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講,是一複合整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所習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習慣。」這個定義將文化解釋為在社會長遠發展的過程中,人類在生活、生產中所創造的事物之總稱,漁業當然包含在其中。

在漁業文化方面迄今尚無人下過定義,本文試圖套用前文E·B·泰勒,對文化所下的定義,對漁業文化定義為,包括漁業(魚介類)知識、漁民宗教信仰、漁具、漁法、漁船之藝術、資源保育之道德、漁業法令及習俗等,於長遠的歷史過程中所發展與遺留下來的產物。因本文僅試圖對臺灣漁業文化的發展作一探討,不涉及國外漁業,擬就臺灣漁業文化目前之發展概況作一介紹,並探討漁業結合文化與創意創造財富之淺見,供各界參考。

 

臺灣漁業文化發展概況

對臺灣漁業文化著墨甚深的現任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先生,於漁業署長任內曾發表一篇「臺灣漁業的歷史與文化」,文中指出:「近年來漁業文化已開始受到部分人士的重視,綜觀近年來臺灣漁業文化之推動,在國人對海洋意識逐漸凝聚的情況之下,漁業文化也獲得些許之關愛,事實上,大多是零星、欠缺規劃,停留在消費水產品、商業利益的階段。漁業文化必須調整為人與文化之互動,國人可以從參與體驗中獲得身心之享受、學習知識,漁業文化也會在參與者的回饋之中,更加充實推展」,由這段話可知,臺灣漁業文化之推動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在漁業文化的硬體建設方面,以下介紹幾個主要的漁業文化館。最早設立的是彰化區漁會的「漁產業文化館」,該館以詳細圖文與模型介紹重要魚貝產業,如鰻、牡蠣等的演進過程,以及陳列舊時沿岸漁撈業所使用的傳統漁具、魚類標本、魚類郵票等,希望「讓參觀者認識本地區沿海魚類資源,拓展漁業知識領域,以達到漁業推廣教育之目的」;在王功亦設有「蚵藝文化館」,展示由牡蠣殼所做成的各種手工藝品。

其次是屏東縣東港區漁會的漁業文化展示館,此館共計三層,設有簡報室、常設展廳、特產區、眺望區、販售區,記錄「東港漁業的歷史與文化,包含漁民的民俗信仰及明清以來的漁業發展史、漁船陸上整備、黑鮪延繩海釣、櫻花蝦拖網作業、東港的養殖場與觀光及東港三寶(黑甕鮪魚、櫻花蝦及油魚子)等」。

另外,興達港也有一座「漁業文化動力館」,介紹從 17 世紀起至今興達港開發之歷史沿革、在烏魚汛期全臺捕烏船集聚興達港,奠定烏魚大港之稱號以及介紹興達港發展藍圖及未來展望。該館的成立目的是希望「喚起本縣各界人士重視漁業資源的保育,讓本縣漁業資源及文化永續發展。」

在政府方面,高雄市政府也設有漁業文化館,整合原有的魷魚與鮪魚文兩文化館,並增設「遠洋拖網漁業」、「沿近海漁業」、「水產加工業」、「養殖漁業」及「漁業保育與利用」等各主題區。成立漁業文化館的目的是,希望「能結合前鎮漁港魚貨直銷中心、前鎮魚市場,提供民眾漁業知性、休憩場所,以發揮漁業教育、文化及觀光休閒功能」(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此外,澎湖縣亦設有「海洋資源館」及「吉貝石滬文化館」。

在魚類方面,為國人所熟知的烏魚與虱目魚,在臺灣漁業文化發展歷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烏魚每年於冬至前後,成群從北方洄游到臺灣西南沿海產卵,產完卵後再游回北方,千百年來,年年如此,所以又稱為「信魚」;也有人稱之為「黑金」,因為烏魚子具有高經濟價值,為漁民帶來可觀的收入,烏魚也因而在臺灣也發展出特有的文化活動,每到烏魚季,各地就紛紛推出烏魚文化節(季),推銷烏魚子或烏魚美食等活動。

虱目魚三百多年來,在南臺灣的沿海地區一直是養殖漁民賴以為生的魚類。經過漁民多年來的努力,其繁殖技術、養殖產能及食魚的藝術等方面都發展到極致,堪稱是「臺灣的家魚」。虱目魚肉質鮮美,為涼補聖品,行政院農委會甚至曾推動「大暑」節氣為「虱目魚夏令食補日」,使得虱目魚不論是鮮魚料理或是魚丸、魚鬆等加工品,在市場上都很受歡迎。每年夏秋之間,南部生產虱目魚的縣市也會推出虱目魚文化節(季),大力促銷虱目魚。

此外,近年來走紅的東港黑鮪文化季,每年一到五、六月,就如火如塗地展開,因有總統或名人的加持,已成為家喻戶曉的名魚。另外,每年 2-3月,達悟人都會舉辦飛魚季活動,一直延續到7月1日,再舉行一次飛魚終漁祭等,這些活動都有著濃濃的海洋文化氣息。

在宗教方面,原本僅受到漁民所信仰的海上救難女神媽祖,目前已成為全臺信徒最多的神明之一,每年一進入農曆的三月,北港與大甲媽祖的迎媽祖遶境活動已成為年度盛事,由漁業文化演變為宗教文化,是一個較特殊的例子;另外,驅除瘟疫的燒王船習俗也已成為漁業文化的一部分。

由以上觀之,各地設立漁業文化館的目的大同小異,其目的不外為:一、商業目的,促銷生產的魚類,以提高漁民的收入;二、寓教於樂之目的,教育民眾重視漁業文化與資源;三、吸引人潮,帶動觀光休閒之發展。而舉辦烏魚、虱目魚或黑鮪等文化季,大部分都與魚食文化有關。以上這些當然都是推動漁業文化的方式之一,但距離如胡副主委所說的「漁業文化必須調整為人與文化之互動,國人可以從參與體驗中獲得身心之享受、學習知識,漁業文化也會在參與者的回饋之中,更加充實推展」,似乎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漁業結合文化與創意

臺灣漁業走到這時候,宜考慮如何結合文化與創意,轉變成朝陽產業的文化創意產業,以創造漁民的財富,誠如國立臺東大學陳美芬教授在其所發表的「發掘農業文化的魅力休閒農業創意產品的研發」一文中指出:「文化與創意,在臺灣應該也可以帶出好生意。我們真的想要過得更美一點。因此,農業文化創意產業,是面對全球化潮流,將對農業的文化認同運用於研發創意產品的新經濟形態,藉由創意產業的發展機制,產生三個效應:藝術品味普及化、應用藝術生活化、文化經濟價值化」。這段話也適用於漁業文化方面,將藝術引入漁業,創造經濟價值。

陳其南教授也說:「文化的概念不應侷限在消遣、娛樂、消耗的功能,認為它與實際經濟生活毫不相關,其實將地方產業做適時文化包裝,地方產業活動,亦可以是具有精緻、品味、生產力,促使地方重新發展的活力泉源」(陳其南,1995)。對於漁業方面,這段話也可改寫為「漁業文化與國人的經濟生活息息相關,如何將漁業做適時文化包裝,使漁業更精緻、品味與更具生產力,而成為地方重新發展的活力泉源」。

因此,筆者等人建議除了在現有的漁業文化館及魚食文化繼續推展相關的漁業文化活動外,可以從傳統漁業中著手,尋找新點子,翻新老東西,創造市場新利基,讓消費者能重享傳統的樂趣又不失創意。例如,在音樂方面改寫捕魚歌、以說故事方式重新詮釋海龍王、龍宮的傳說、塑造漁夫、美人魚公仔;觀光休閒活動舉辦與漁業文化有關的活動,如在石滬中摸蜆仔兼洗褲、牽罟等活動;結合繪畫等藝術,描繪漁村、漁船、魚網具;結合電視或電影拍攝討海人的故事;將漁產加工品加入一段故事,如生產過程如何捕獲、養殖及加工等等,都是可考慮的方向。

 

結語

漁業如何結合文化與創意,在臺灣尚無前例可援,可說處於摸索階段,以上所敘均屬個人淺見,盼能拋磚引玉,讓更多人投入漁業文化創意產業,以大量的創意和知識取代資金,提昇漁業的附加價值,同時衍生出龐大的商品利益,共同創造財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llymt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